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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」第十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1/6/3
發文日期:2021/6/3
發文字號:府行庶一字第1102907716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」第十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「雲林縣政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行政處庶務科
附件:
  • 修正第10點